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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发表于:2013/3/19 16:12:21
- 来自:陕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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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3月19日凌晨,西安市阎良区航空产业基地(拆迁办)在双方未达成协议下,未经房屋主人允许,强制拆除西安市阎良区振兴街道办万先村屯东组7户人家房屋。房屋已经被强拆成一片废墟。这就是人民政府的合理做法吗? 登录/注册后可查看大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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难道没有人处理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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唉,我觉得没达成一致,真不应该拆除。我相信房主不是不讲道理的人,这样民心不服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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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不是顶风做浪吗??这单位胆子真不是一般的大,后面是有多大的台子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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舆论的谴责也改变不了事实,不如实际点,直接找他们要说法,再说你们都没住在里面了,他们还不是更好下手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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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处伸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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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土匪也没什么区别了,支持楼主! 不过想问问楼主,虽然他们这样强拆的办法也是不可取的,但你们如果是要的太多了?阻碍了建设发展自然也是要遭到大家BS的,那边可是国家重点开发的地方,赔偿应该是到位的,到底赔了多少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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阎良这样的现象太多了,那边都是那样的,占地盖房根本不住人就是为了一会要赔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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盖那么大的房子,需要花多钱? 国家来拆除,加赔偿又要花多少钱? 这块不是一直在完善吗?难道不看规定?前段时间新闻还出了赔偿相关的土地一些新的规定!说明国家也在不断的完善土地赔偿,让农民尽量不受委屈,只是农民也不要过分!把国家当傻子!
哎,能不能都别这样折腾,相互协商,一次到位就好了!要是都按你们这样的做法,这才是真正的劳民伤财!!!双方都没啥好结果,羊毛出在羊身上,一个都跑不掉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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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一起就一定是恋人,不是恋人就一定不能在一起。<;br>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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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 11楼(莫莫204)的帖子规定是死的,人是活的,人家就用了这样低劣的办法,你们也没辙,而且如果真像楼主说的只要了国家规定的赔偿,现在这块一直挺模糊的,所以他们也有钻空子的机会,但是我相信公道在人心,舆论也是站在正义的一方,大家维护的还是人民的权利。而且你们有理有据的也没什么可怕的,可以向上一级反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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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一起就一定是恋人,不是恋人就一定不能在一起。<;br>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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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先很同情楼主,但是根据图片说明是加盖的不住人房吧,谈谈我的看法: 媒体报道,往往把钉子户塑造成一个无辜的弱者形象,而很少提到一个关键性的问题,目的是什么?是反抗拆迁?另有企图? 显而易见,绝大数愿意拆迁,并不是不想拆迁,而是希望得到更多的利益。旧房子改造、环境改变就有新房子住,老房子越来越挤、越来越旧,拆迁的补偿费足够购置新房,而且还有结余,住在小区,改变传统观念才能让社会进步,自我感觉拆迁还是很好的。强拆住人的房,那才是天理不容! 登录/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登录/注册后可查看大图[此贴被爬上墙头等红杏于2013-3-20 12:43:11编辑过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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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 14楼(爬上墙头等红杏)的帖子是啊 那是后盖的,如果你是农民你会怎么做?没地了,没房了。你怎么生活?工作怎么办 一家老小怎么养活?不找国家难道找你吗?再后盖的房子也是几年前盖的了,哪个村子拆迁不家盖?新盖的不说 还不是在老房子上边盖的?我家原来的房子哪去了?不一样被拆了?拆的不是你的家 你肯定不觉得伤心!不想讲粗话而已!但是 不管怎么样 中国的法制社会下 没有不打招呼就拆别人家房的道理!!!我要个国家发出的赔偿标准怎么了?全国拆迁的时候都有加盖的,对此 国家也有相关的赔偿标准 为什么不敢拿出来呢?难道你就是拆迁办的人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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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对强拆,强拆害人的还少吗?电视上也演过不少了,轻着好处理,要是出了人名了,那什么的都保不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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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不要吵了,我说过公道话。 第一,作为农民,被拿去了宅基地,确实损失较大。可以说,原本世代可以继承的成了70年产权的小房子。 第二,国家也是逐渐完善赔偿制度,我相信国家都是公正的,但是对于地方上执行,肯定是降低了标准,农民也是有一定怨言,才会加盖。 第三,生命是可贵的,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更好的生活,如果真的赔偿满足不了自己,那就委屈接受也行,但是要真爱生活。 我相信群里的美女帅哥都是很善良的,大家也在为您着急,生活还是很美好的,财富可以再造,加油! 感谢所有浏览我回复的朋友,相信自己,生活一定会好的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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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子盖的够高的啊,政府应该是忍无可忍,无需再忍了。钱挣多少是头。。不能住人的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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