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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 这算奇闻吗?小学入学报名母亲先上环

  • 盛夏的果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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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发表于:2013/5/7 10:20: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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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佛山一居委会规定小学入学报名母亲先上环

卢先生儿子今年秋季将入读小学,他从学校领取了报名申请表,昨日前往佛山妈庙居委会盖章,却被要求提供孩子妈妈的上环证明。“没有上环就盖不了章,我们小孩就上不了小学。”卢先生很发愁。

上环证将孩子挡在校门外

卢先生是海南省万宁市人,在佛山打工已近10年。2008年,他们一家搬到祖庙街道妈庙居委会辖区租住,儿子在附近上幼儿园,今年秋季将进入小学就读。根据佛山市这几年对外来工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的优惠政策,他们对入读附近的第二十五小充满了期待。

5月4日,卢先生到第二十五小领取了《禅城区小学借读申请表》。这张表上有一栏“计划生育情况”,需要居委会和街道分别盖章。

昨天上午,卢先生带着申请表来到妈庙居委会,但“居委会说必须要孩子妈妈的上环证,没有证就盖不了章”。盖不了章,意味着孩子在禅城上不了小学。
昨天上午,南都记者在妈庙居委会辖区了解到,和卢先生同样遭遇的还有不少外来工家庭,都卡在“上环证明”上。

妈庙居委会行政服务中心一位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,借读申请表确实需要大人的上环证明,没有这个证明就无法盖章。不过,“如果母亲因为其他原因不能上环没有上环证,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疗单位的证明”。

卢先生的妻子陈女士说,上环对身体有害不愿上环,开具医院的证明已来不及。而且她定期参加居委会的孕查,虽然按照老家政策可以生二胎,他们也暂时放弃了。但不论如何解释,居委会仍拒绝给他们盖章。

并非所有居委会都要上环证

并非所有居委会都要“上环证明”才盖章,南都记者昨日咨询了禅城、南海部分社区居委会,大多表示只要没有违反计划生育,到居委会盖章不成问题。

“如果有违法生育的,需提供征收决定书同罚款单。”江南名居社区居委会负责人表示,上不上环影响不大。
文华社区居委会也表示,要是没有违反计划生育,办理盖章都没问题,最多居委会会在情况栏写明“没落实长效节育措施”。

回应

居委会:省计生条例有规定

妈庙居委会一位负责人说,《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有相关规定,“‘一胎上环,二胎结扎’,这是每个公民必须遵守的法律规定”。

记者查询该条例,第二十四条规定,实行计划生育,以避孕为主。实施避孕节育手术,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。为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,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创造条件,指导育龄夫妻知情选择避孕节育措施。已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妇,女方首选使用宫内节育器;已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,一方首选结扎措施。

但这条规定并非强制要求,也没有将小孩入学与母亲上环挂钩。妈庙居委会这位负责人却称,具体的操作实施,由上级部门制定。昨天下午,佛山市卫生与人口计划生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,将在今天对此进行说明。
人大代表建议取消上环与入户入学挂钩

在今年全国两会上,全国人大代表、惠州市旅游局局长黄细花提交的建议称,入学、入户是公民的基本权利,不应该与计生挂钩。

“如果你是一个已婚育的妇女,你就必须上环,每年还要去B超两次,有些要查四次,不然你的孩子就不能上户口,自己不能迁移户口,不能找工作,居委会或单位天天找你的麻烦,苦不堪言。”黄细花说。

黄细花表示,孩子的入户、入学不应当与父母是否执行计生政策挂钩。孩子已经是公民了,应该享受公民应当享受的权利。根据教育法,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。

黄细花的建议引起了社会强烈反响。南都记者查询获知,目前广东惠州、东莞等地上环与入户完全脱钩,但上环与小孩入学仍有部分地市继续捆绑实施。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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