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题: [原创]物业费规定:小区的公共设施包括路面是小区业主所有,为何物业公司可以独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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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发表于:2011/8/31 11:25:4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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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在各小区对针对自己的小区在路面上化停车位收取业务的停车费,或许是为了管理方便! 但提醒业务朋友们,按照物业法规定,小区路面和公共设施都属业主所有,因为你在买房子的时候已经分摊了,所以作为地面停车位收取的费用应该归属业主分配管理,缘何现在的小区物业都独吞了,请大家进行维权,也可以到法院起诉物业公司。 按照物业法规定:小区的业务是这个小区的所有者,业主委员会也就是小区的董事长,物业是大家请来帮自己管理自己的小区的,就相当于你请得管家一样,可如今回自己的家,还要给管家交停车费。 本身物业费里就是支付给物业公司的管理费用,包括小区内的广告、还有物业在小区占用公共设施租赁给其他人经商,或装什么净水机等等,这些都应征询业主委员会同意才可以,不然就是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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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些常识我们都得学学,有机会害的好好看看物业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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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真得好好学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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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好有一个明细的东西,这样说的话好像也不是很对,我们真的有分摊小区的广场之类吗,应该没有吧,如果分摊了那是实际面积和房屋面积应该相差甚远才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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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要学习,这些东西平时了解的太少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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